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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规野外用火!多人被罚!

时间:2024-04-21 来源: 浏览:

违规野外用火!多人被罚!

四川应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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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第五十条:违反本条例规定,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给予警告,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,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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